一针见血刺病灶 直面问题频亮剑——第二批中央环保督察综述

更新日期:2017-04-18    浏览次数:0

◆中国环境报记者刘晓星

  伴随中央环保督察组完成向湖北省委、省政府的反馈,第二批中央环保督察尘埃落定。

  仔细梳理7个督察组的反馈意见,一些重大环境违法行为被曝光、被查处,一批充当“保护伞”、失职失察的官员受到严肃处理,一些环境违法问题较为严重的地区面临越来越大的舆论压力,环保督察制度越来越显出威力。

  所有这些,再一次让公众看到了环保督察的巨大能量,也激发了公众对环保督察的更高期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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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督察重在督政,重点是查事和督人

  2016年11月下旬至12月下旬,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北京、上海、湖北、重庆、陕西、广东和甘肃等7省(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督察。由于反馈的意见尖锐,摆出的问题扎实,问责也很严厉,“央字头”的环保督察再度引起广泛关注。

  中央环保督察在督察指向上,关注的是党委政府环保主体责任的履行,督察“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在此轮督察中,中央环保督察不仅加大了对省级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督察力度,还着力下沉至部分市(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

  继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之后,此轮中央环保督察同样将重点放在了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以及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落实情况上,聚焦在中央重大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环境问题的处理解决上,聚焦在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改善环境质量的决策、执行、监督责任上。

  一些地方党委、政府及其相关负责人因环保不作为和乱作为,在本轮督察中受到了问责。据初步统计,截至2017年2月底,第二批中央环保督察共立案处罚6310件,拘留242人;约谈4666人,问责3121人。

  此轮对7个省(市)开展的中央环保督察紧密结合督察对象实际,将查事和督人作为督察工作的重点,分析环境质量现状及变化情况,抓住突出环境问题,针对性很强。

  如对湖北和重庆开展督察时,紧紧围绕长江环境保护形势和水资源过度开发等问题展开;对北京开展督察时,紧紧围绕大气环境质量形势严峻等问题展开;对广东开展督察时,紧紧围绕重点区域流域环境问题展开;对甘肃和陕西开展督察时,紧紧围绕秦岭、祁连山生态破坏严重等问题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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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面问题,推动地方履职尽责

  此次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一系列不同寻常的“亮剑”一针见血地刺破了地方病灶,尽管不同地区的环境问题存在差异,但共性问题却更为突出。概而言之,就是认识不到位、监管不到位、落实不到位。

  一些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对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认识不到位。如湖北省2015年对地市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中,主要经济指标权重基本稳定,但生态环境类指标权重却从上年的13%~21%下降到6%~12%;一些地方向湖泊要钱、要地、要房的趋势未得到遏制;荆门、潜江等地将招商引资任务完成情况列为环保部门年度评先评优的“一票否决”项。广东省在环境质量考核子项中,对完成跨界河流污染治理工作任务的有加分,对没有完成的无扣分;对广佛交界河流污染问题实施的挂牌督办在水质继续恶化的情况下被解除,工作流于形式。在甘肃,2013年修订的《甘肃省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审批管理办法》允许在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开采矿产,违背《矿产资源法》《自然保护区条例》等上位法的规定,导致部分自然保护区内违法采矿问题突出。

  以上种种不是个案,在中央环保督察组的反馈意见中,“工作放松要求”“推进落实不够”等词频频出现,一些地方干部没有认识到绿水青山就是财富,地区生态破坏情况令人心痛。环境保护工作压力在向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传导中层层衰减,一些地方的环境质量恶化。一些干部存在认识上的错误和偏差,认为大气污染严重主要受地形、降水、风力等外部条件影响等。甚至有一些地方工作部署存在降低标准、放松要求现象,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对省直相关部门工作情况进行年度考核,也未对未完成治理任务且空气质量恶化地区实施问责。

  环境保护的压力传导不到位。如北京市部分基层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城乡结合部整治中主动作为不够,存在“以拆代管”“待拆不管”等问题,一些城乡结合部地区长期处于环境监管缺失状态。湖北省经信委将两个已使用的淘汰产能指标再次作为其他企业产能置换指标来源,不仅不利于大气环境治理,也为今后优化产业结构带来负担。督察组在重庆下沉督察的8个区(县),有7个未将环保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依据。陕西关中地区大气污染问题突出,但近年来仍在大量新建扩建高污染项目,2015年,火电装机规模、煤化工产能、水泥熟料产能分别较2013年增加约13%、17.7%和8.4%。甘肃省质检等部门2014年以来仍违规注册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912台;甘肃省国土资源厅违法违规在保护区内审批和延续采矿权,大规模无序采探矿活动造成祁连山严重的生态破坏。督察组在对各地的反馈意见中明确指出,当前,虽然出台了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文件,但在具体工作中考核不严,压力传导不够。

  相关部门监管执法是否长了“牙齿”?显然答案是否定的。督察中发现,各地执法松软现象普遍存在。如上海市水务局2013年以来处罚的422家严重超标纳管企业中,有375家罚款数额低于5万元的最低处罚标准。而在陕西渭南市2015年11月还印发文件,要求除税务和安全生产外,其他部门不得对工业园区企业进行检查,严重阻碍环境执法工作。

  记者发现,水污染问题均成为对各省市督察意见中的重要内容。如在有“千湖之省”美誉的湖北,督察组严肃指出当地水资源过度开发带来的环境问题凸显。全省共建成水库6275座、水电站1788座,部分河流水体“湖泊”化,水质恶化严重。督察中,还有干部直言“这些年一些地方向湖泊要钱、要地、要房的趋势仍未得到遏制,侵占蚕食湖泊的问题仍在发生”。广东省“十二五”规划要求建成污水收集管网1.4万公里,但实际只完成9000余公里。截至督察时,深圳、东莞两市每天仍有约45万吨生活污水直排环境,广州市每天仍有47万吨生活污水直排流溪河或其支流。在上海、重庆等地,水环境治理也成为督察组此次通报的重要方面。

  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问题比较突出,即使在经济基础相对较好的地区,也存在很多欠账。如北京在用的21家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中有11家超负荷运行,餐厨垃圾收集处理能力严重不足;上海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缺口较大,导致垃圾非法倾倒事件频发,甚至出现部分垃圾跨省倾倒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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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严格的要求,抓好整改落实

  面对中央“铁腕治污”的信心和决心,北京、上海、湖北、重庆、陕西、广东和甘肃等7省(市)针对督察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下猛药、治沉疴,以雷霆之势,向环境污染“亮剑”。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的推动下,一些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对于近期不能解决的问题,制订了整改方案。

  下基层、进企业、抓督办,中央环保督察督促7省(市)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真正将民意民愿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具体行动中。

  “甘肃临夏州东乡县唐汪镇多家砂厂采砂严重,破坏周边河道,且一直无人管理。”就在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甘肃省不到两天时间内,一份函件就转到了东乡县。面对环保督察组交办的问题,该县在短短6天时间内,关停6家采砂点,全面拆除了相关生产生活设施。

  昔日混浊的洮河水变得清澈了。“以前我们家门前的洮河水面上有一层黑糊糊的机油,用那样的水浇灌果树,对品种和产量有很大影响。现在,这个采砂点被关闭了,水变得像刘家峡大坝的水一样清了。用这个水浇果树,明年,我的果树产量一定会提高。”群众马奴勒如是说。

  “你见过凌晨四点汕头的样子吗?”“知道,我们刚刚还在执法检查。”这是来自汕头市环保局龙湖分局执法人员的回答。此时他们已经连续作战十几个小时,稍事休息两三个小时后,又投入新案件的处理工作中。

  为了尽快办结办好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件,广东省各地全力以赴,从严从快从实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截至2017年2月底,督察组交办的4051件环境问题举报已基本办结。

  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各地纷纷祭出重拳,环保、公安等部门联合出击,打出威势、打出成效,令环境违法企业闻风丧胆,一批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受到严厉处理。

  针对督察发现的问题,各督察组强调,七省市党委、政府应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除报送国务院外,各地的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也会按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据悉,今年我国将实现督察全覆盖,这场“央”字头的治污问责风暴对各地党政领导干部、对我国环境保护带来的影响还将持续。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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