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高峰论坛落下帷幕,哪些成果与水行业息息相关?

更新日期:2017-05-17    浏览次数:0

2017年5月14日,“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于北京召开,国家主席习近平出席高峰论坛开幕式,并主持领导人圆桌峰会。29位外国元首、政府首脑及联合国秘书长、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主席等3位重要国际组织负责人出席领导人圆桌峰会等活动。

国家主席习近平曾在2013年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合作倡议。3年多来,“一带一路”建设进展顺利,成果丰硕,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欢迎和高度评价。本次高峰论坛,是各方共商、共建“一带一路”,共享互利合作成果的国际盛会,也是加强国际合作,对接彼此发展战略的重要合作平台。高峰论坛期间及前夕,各国政府、地方、企业等达成一系列合作共识、重要举措及务实成果,中方对其中具有代表性的一些成果进行了梳理和汇总,形成高峰论坛成果清单。清单主要涵盖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5大类,共76大项、270多项具体成果。

在成果清单中,与水行业相关的内容有哪些,对行业机构与企业有何影响?《水工业市场》特梳理了本次“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果清单中与水行业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您带来思考与帮助。

1.中国政府与马来西亚政府签署水资源领域谅解备忘录

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人口不断增长,城市日渐增多和扩张,各地用水量不断增多。预计到2025年,世界上将会有30亿人面临缺水,40个国家和地区淡水严重不足。保护水资源、节约水资源已经是全世界共同面临的问题和努力的方向。

本次“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中,中国政府与马来西亚政府签署水资源领域谅解备忘录,中国水利部与波兰环境部签署水资源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标志着中国将与马来西亚、波兰共同为解决两国水资源问题做出努力。

中科院在科教合作拓展工程中设立的CAS-TWAS 水与环境卓越中心(CEWE),在近几年已经与“一带一路”沿线多个国家进行了水环境领域的合作与资源共享,并取得了优异的成果(相关链接:生态环境中心魏源送:“一带一路”沿线发展中国家水与环境合作思考与实践)。CAS-TWAS 水与环境卓越中心的理念与目标是通过人才培养、对外科技合作等途径,为发展中国家培养水与环境领域的高端人才,研发经济适用的技术,创建与发展中国家开展长期科技合作的政产学研一体化机制与模式,在帮助各国解决水与环境难题的同时,促进我国水务产业走出去。

本次论坛,中方与马来西亚和波兰签署水资源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这是否意味着在未来,我国会与更多“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行水资源领域的合作,像CAS-TWAS 水与环境卓越中心(CEWE)等组织也将大有所为?我们拭目以待。

2.中国农业部与塞尔维亚农业与环境保护部签署关于制定农业经贸投资行动计划的备忘录

与阿根廷农业产业部签署农业合作战略行动计划

与智利农业部签署关于提升农业合作水平的五年规划(2017年-2021年)

与埃及农业和土地改良部签署农业合作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农业生产中,水和土地是不可或缺的两项因素。在我国,村镇水环境与农耕土壤质量一直是社会和行业人士所关注的问题,近年,国家发布水十条、土十条,都包含关于农用水和农耕土壤相关内容。

水十条中,明确指出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散养密集区要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敏感区域和大中型灌区,建设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地表径流集蓄池等设施,净化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发展农业节水,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技术,完善灌溉用水计量设施;推进污泥处理处置,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应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

土十条中,指出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加大保护力度,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防控企业污染,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现有相关行业企业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快提标升级改造步伐。

对于农村污水治理问题,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与住建部农村污水处理技术北方研究中心特成立村镇环境科技产业联盟,合力行业众多企业共同解决农村污水治理问题。(相关链接:村镇环境科技产业联盟成立仪式在京举行凝聚村镇精英,达成多赢发展格局——村镇环境科技产业联盟第一次工作会议召开

而近年来,污泥处理处置的资源化利用已是行业聚焦热点,同时也为农业土壤利用提供了一个新的选择。

本次论坛,农业部与塞尔维亚、阿根廷、智利与埃及等一带一路国家进行农业方面的合作,对于从事村镇污水与污泥处理的机构和企业来说,或许也是一个良好的合作契机。

3.中国政府倡议启动《“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行动计划》,实施科技人文交流、共建联合实验室、科技园区合作、技术转移等四项行动

与“一带一路”沿线中国家合作,不仅有利于两国经济贸易往来,也有利于我国科学技术水平提高和人才培养与输送。

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于2016成立“一带一路”环境科技与产业联盟。(相关链接:一带一路环境科技与产业联盟正式成立 助力中国环保企业“走出去”“一带一路”环境科技与产业联盟介绍),旨在增进我国水务企业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相互了解,促进我国和发展中国家水与环境技术交流合作,向广大发展中国家传授中国近年来在水与环境领域积累的良好经验和技术;促进我国水务企业开拓“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水务市场。

2017年4月,“一带一路环境科技与产业联盟”在中国国务院刘延东副总理和伊朗科技副总统萨塔里的共同见证下,与德黑兰大学农业与自然资源学院正式签署《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与德黑兰大学农业与自然资源学院合作备忘录》。建立了中伊水与环境联合研究中(相关链接:走进伊朗新进展——中伊水与环境联合研究中心在德黑兰大学正式成立)。

本次论坛,《“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行动计划》启动,在未来,我国将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科研高校共建更多联合实验室,对于提升我国水与环境处理技术水平也将提供极大的促进作用。

4.中国环境保护部发布《“一带一路”生态环境保护合作规划》,建设“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大数据服务平台,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共同发布建立“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的倡议

《“一带一路”生态环境保护合作规划》目标指出,发挥企业环境治理主体作用,落实环境保护部、外交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共同印发的《关于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意见》,落实商务部、环境保护部共同发布的《对外投资合作环境保护指南》以及 19 家重点企业联合发布的《履行企业环保责任,共建绿色“一带一路”倡议》,推动企业自觉遵守当地环保法规和标准规范,履行企业环境责任。鼓励企业加强自身环境管理,引导企业开发使用低碳、节能、环保的材料与技术工艺,推进循环利用,减少在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指导企业根据当地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采取就地、就近保护措施,做好生态恢复。

作为水行业环保领域的企业,应响应政府号召,为生态环境保护尽责献力。

源:水工业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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